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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文/真光淨土)


人的心,最難以掌控,因為在平時縱然有理智,但當碰到事情,如果念頭沒顧好,內心的無明、煩惱,也是會很快生出,讓人陷入苦惱,有時久久還是難以釋懷!

可見得,內在功夫的訓練,是有迫切性、需要性!
因為外在的不善因素,總是會發生,如果沒有善思惟,內心總是在貪、瞋、癡…等,種種惡法中活動,所以人生不如意「十之八九」,雖然很無奈,也是很正常的,因為不善用心所致!

所以要時常在善法中去思惟、體悟,才是對心靈的一種保健,因此不能輕視!

網路摘錄:做一個誠實的人

有一位美國人利用週末帶著九歲的孩子去釣魚,
河邊有塊告示牌寫著:「釣魚時間從上午九點到下午四點止。」

一到河邊,父親就提醒孩子要先讀清楚告示牌上的警示文字。那位孩子很清楚只能垂釣至下午四點。

父子倆從上午十點半開始垂釣,直到下午三點四十七分左右,突然間孩子發現釣竿的末端已彎曲到快要碰觸水面,而且水面下魚餌那端的拉力很強,他大聲喊叫父親過去幫忙,這種情形顯示應該是釣到了一條大魚。

父親一邊協助孩子收線,一邊利用機會教導孩子如何跟大魚搏鬥,
兩人經過一段時間的拉、放之後,終於將一條長約65公分、寬約22公分、重約七、八斤的大魚釣了起來。

父親雙手緊緊捧著大魚,跟孩子一起欣賞著,孩子顯得非常高興又很得意。

不料突然之間,父親看了一眼手錶,收起笑容對孩子正色地說:
「親愛的,你看看手錶,現在已經是四點十二分了,按照規定只能釣到四點正,因此我們必須將這條魚放回河裡去。」

孩子一聽,趕緊看著自己腕上的手錶,證實確是四點十二分,但卻很不以為然地對父親說:「可是我們釣到的時候,還沒到四點啊!這條魚我們應該可以帶回家。」

孩子一面說,同時露出一臉渴望的表情,加上懇求的語氣看著父親,
可是父親隨即回答說:「規定只能釣到四點,我們不能違背規定。

不論這條魚上鉤的時候是否在四點以前,我們釣上來的時間已經超過四點,就應該要放回去。

孩子聽了之後,再次對父親要求:「爸爸,就這麼一次啦!我也是第一次釣到這麼大的魚,媽媽一定很高興。這裡又沒有人看到,就讓我帶回家去吧!」

父親斬釘截鐵回答說:「不可以因為沒有人看到就說要帶回去。


不要忘記,上帝在看啊!祂知道我們做了什麼。」說著,隨即與孩子捧起那條魚,將它放回河裡去。


孩子眼裡含著淚水望著大魚離去,沒有再說一句話,默默跟著父親收拾起釣具回家了。

十多年後,這個孩子成為一位口碑很好的律師。
在他的事務所會客廳裡掛著一幅匾額,寫著:「你們說話,是,就說是,不是,就說不是;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者。」(出自聖經馬太福音五:37)

每個來找他辦案的人,他都要求當事人必須先讀一次這句話,然後對他們說:「若是被我發現你有隱藏案情,或是不誠實,我會立即拒絕為你辯護。 因為我無法替不誠實的人伸冤,那會違背我的信仰良知。」

這位律師名叫喬治.漢彌爾頓(GeorgeHamilton),在紐約市執業,他最出名的一句話是:「我從不強辯,只照實說出事實真象,因為上帝知道我所說的每句話。」

誠實或許有人不以為然,但內心的坦蕩,卻容易得到寧靜的生活,
因為不會自欺欺人,為人就屬於正派,自然不會與惡法相應,是值得讚嘆;


但如果再懂的善巧方便,會更好;否則有時會變成擇善固執,有可能因此得罪人,也可能因此陷入苦惱!

若能再加上慈悲,
給人的感受,除了正派之外,還有親和力,因為比較容易面面俱到,說話會比較得體,如此自然減少摩擦因緣,增加善緣;換言之,能在福與慧方面,不斷增長,生活會因此過的更加安心,沒煩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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